招聘的試用期是您需要了解申請人的全部內容

當一個人申請工作時,他被邀請接受采訪。 這是為了防止他從未為這家公司工作過。 如果潛在員工順利通過面試,則技能和經驗對應於空缺,他被招募。 但是,這不是最終的成功。

試用期 - 它是什麼?

僱用的試用期是新員工第一次在公司上任的時間,他的工作是由潛在的永久雇主估計的。 試用期是雙方理解的機會:

  1. 雇主 - 僱員是否適合這個職位。
  2. 對員工 - 無論是集體訴訟,義務還是工作條件。

試用期 - 優點和缺點

試用期的工作有其優點和缺點。 招聘和留住有價值的員工是人力資源官員的一項艱鉅任務。 引入試用期是僱用合適員工的一種保證。 贊成雇主:

  1. 評估沒有重大風險的員工有效性的能力。
  2. 終止試用期沒有任何後果的權利。
  3. 在“考試”期結束之前,沒有重大的財務投資(例如津貼)。

有明顯的缺點:

  1. 員工可在試用期屆滿前離開,留下“新”空缺。
  2.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則會浪費資金:

對申請人來說,試用期也充滿了優點和缺點。 無疑的優點:

不是很愉快的方面:

為了避免在試用期工作時出現負面情況,您需要從雇主那裡得到以下問題的答案:

  1. 試用期持續多久?
  2. 誰會評估何時何地?
  3. 如果在試用期間提供優惠工資,何時增加?
  4. 有多少人參加了這個位置的測試,有多少人起飛了?
  5. 要履行什麼具體職責?

在同意試用期之前,重要的是:

  1. 了解所有的條件。
  2. 準備好做更多的印象。

通常情況下,雇主希望新的初學者做更多與職位描述沒有直接關係的工作。 例如,像“跑步咖啡”和“更換打印機中的墨盒”之類的工作時間或小事情。 如果適度,這是正常的。 測試這種情況的能力:

試用期

必須明確僱傭合同中的試用期。 根據俄羅斯聯邦的“勞動法”,它可以持續3個月,而不是更長的時間。 在此期間,員工享有依照勞動法的所有權利。 6-12個月的試用期可以任命為管理職位(董事,分支經理)及其副手,以及:

不允許延長緩刑期。 如果試用期到期並且員工繼續工作,則認為他成功通過了試用期。 某些類別的申請人不受試用測試:

沒有通過試用期 - 該怎麼辦?

試用期的失敗並不是世界末日。 如果事先討論了所有問題,並且雇主方面的“失敗”是誠實的,那麼值得繼續:

如何退出試用期?

在試用期間解僱可以雙向工作。 該法律規定,僱員有權在試用期內主動終止僱傭合同:

  1. 通知他三天的決定。
  2. 撰寫了解僱申請書。

沒有必要通知雇主關於離職的原因 - 將有足夠簡單的書面通知。 但是,有一些觀點:

  1. 努力工作。 在長期工作的情況下,它會持續兩週。 在測試期間隨意離開時,它會減少到三天。
  2. 一名有實質責任的人在緩刑期間被解僱時,必須將所有案件轉交給接管人。

他們可以在緩刑期間被解僱嗎?

由於雇主主動提出的緩刑並因不成功的結果而可能被解僱。 但必須遵守某些規則,雇主必須:

  1. 建立明確的評估員工試用期的標準。
  2. 以書面形式發布工作任務。
  3. 至少在終止日期前3天通知。
  4. 提供原因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