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貪婪 - 如何教孩子分享?

世界上沒有這樣的母親沒有遇到寶寶貪婪的表現。 雖然有人認為不願意分享是因為教育不周,缺乏注意力,或者只是一種糟糕的性格特徵,因此你需要“用火和劍來燃燒”,事實上,情況並非如此。 那麼什麼是幼稚的貪婪? 如何處理它並教孩子分享 - 在我們的文章中尋找答案。

孩子貪婪 - 從1.5到3年

在大約2歲的時候,我的母親恐懼地開始注意到,她在這樣一位慈祥慷慨的孩子麵前變成了一個可怕的貪婪。 在球場上走是一個真正的考驗:孩子們妒忌地捍衛自己的玩具,與任何人分享任何東西,但不拒絕別人的玩具。 輿論做了一個嚴厲的判決:“孩子表現得令人作嘔! 媽媽迫切需要參與他的成長!“事實上,沒有什麼可怕的,需要立即乾預的事情沒有發生,孩子剛剛踏上了下一個發展階段。 在1,5-2歲時,孩子認識到自己是一個擁有個人財產權的獨立人士。 正是在這段時間裡,“我”,“我的”等詞彙出現在孩子的詞彙中,他開始捍衛自己的個人空間。 我怎樣才能對我的母親表現? 有兩種行為策略:

  1. 孩子應該分享 - 在這種情況下,母親是社會的一方,因此侵犯了她的孩子。 這種方式是錯誤的,因為孩子不了解媽媽的好意,但只看到一件事:我的母親與那些想冒犯他的人在一起。
  2. 孩子可以分享 - 母親給孩子分享玩具,但最後的選擇留給他。 在這種情況下,孩子不會感到內疚,內疚或不好。

面對母親最重要的任務是讓孩子理解有“別人的”,只有在擁有者的許可下才能獲得。 兩年內的孩子已經能夠區分他的玩具和其他人的玩具,並且應該明白,如果沒有要求,他們是不容錯過的。

兒童的貪婪 - 從3年到5年

在大約3歲的時候,是聯合兒童遊戲的時候了。 在幼兒園和操場上,孩子們開始分成一小組興趣愛好,玩具成為遊戲的一部分。 在此期間,為了共同激動人心的活動,孩子開始與他人分享他的玩具。 但父母經常注意到孩子的慷慨是有選擇性的。 與一些孩子分享玩具,他仍然不承認其他人。 是否有可能考慮這樣一個孩子貪婪? 不,不,不再。 然後,“近圓”的規律起作用:孩子只承認那些真正同情他的人,他並不為這些人感到難過。 因此,如果一個孩子與家人和朋友分享,恥辱他人貪婪是不合理的。 只有通過不顯眼的例子才能表現出來,與他人分享是愉快和美好的。

兒童的貪婪 - 從5到7年

在5-7歲的時候,坦率的不願與任何人分享的內容會談到孩子隱藏的心理問題:家庭中的孤獨,對 弟弟或姐妹的嫉妒 ,病態的領導渴求, 羞怯 ,瑣事。 在這種情況下,父母當然可以強迫孩子與他人分享,但他個性深層次的問題並不能解決問題。 唯一的出路是去諮詢心理學家,他會幫助找到根本原因。 孩子能夠應付自己的問題多少首先取決於他的父母:他們希望重新審視家庭內部的關係,以便在困難時期支持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