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和烏克蘭學校的孩子的權利
兒童 在立法層面受到保護, 在學校侵犯兒童權利受到懲罰。 俄羅斯和烏克蘭的學童都有相同的權利:
- 獨立選擇他想學習的教育機構,也就是說,沒有人可以禁止孩子去遠離學生居住地的學校;
- 尊重所有學校員工,不僅包括教學人員,還包括清潔工,看守員,行政管理人員和廚師;
- 根據所有安全規則進行培訓。 例如,如果健身房的貝殼不可靠,一名男生可能拒絕遵守標準;
- 在該機構的圖書館接收任何必要的書籍;
- 參與改善領土的工作,但僅限於主動進行,也就是說,兒童不需要清理院子裡的葉子或存錢;
- 免費學習,無需額外的材料捐款;
- 無論能力的可用性如何,訪問該機構的圈子和部分;
- 經父母同意,即使在學年的中間或結束時,也可以隨時將學生轉入另一所學校;
- 依靠學校心理學家的幫助;
- 僅自願參加課程未包含的其他活動和活動;
- 對意見的表達,而只是以正確的形式;
- 度假時間用於適合年齡的休息和娛樂;
- 對所有旨在事先監測和測試知識的活動提出警告;
- 收到有關估價問題的明確答案;
- 以他們的母語接受教育。
有些母親對學校的殘疾兒童權利問題感興趣。 根據法律和聯合國公約,殘疾兒童可以在與其他學生平等的基礎上就讀教育機構。 在有醫療適應證和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殘疾兒童有權在專門機構(懲教學校)學習。 在這些機構中,工作針對的是有孩子的課程,而且有一定的違規行為,教師有必要的知識和技能。
保護兒童在學校的權利
年輕的學生,他更難以捍衛自己的利益。 因此,俄羅斯和烏克蘭的兒童在學校的保護權,主要是父母被要求。 當然,一些衝突可以直接與班主任解決,但有時你必須聯繫導演或其他機構。
應該指出的是,身心暴力被認為是 對 學校 兒童權利的侵犯 。
通過身體暴力了解當學童使用體力時的情況。 不幸的是,精神暴力沒有確切的定義。 但以下事實通常歸因於其形式:
- 抵制學生;
- 系統的批評,這有助於兒童的精神障礙;
- 侮辱;
提出肯定不適合年齡的索賠; - 威脅;
- 表明對學生的消極態度。
如果情況確實嚴重,並且在班主任一級不可能解決問題,那麼可以將輸出轉移到另一個教育機構。 但父母有權捍衛孩子的利益,轉嚮導演,要求了解情況。 如果結果不符合要求,他們可以向警方或檢察官辦公室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