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的屬性

對哲學,人類學,心理學和其他人道主義和自然方向知識領域的發展所產生的概括現在的“意識”(共同認識)一詞可以理解為心理反思和聯合行動的最高層次。 一些天真的人類中心主義者認為,這種發展水平只有在人類社會的代表中才有可能。 與此同時,更熟悉自然科學的科學家們也不會這樣說。

從最全面的形式出發,從系統 - 實用的觀點來看,意識是一系列永久變化的感覺,感官和心理意象,出現在意識主體的內心之前,並預先確定他的實際和心理活動。

意識的屬性在心理學的某些部分以及其他知識領域得到了研究。

意識在心理學中的性質

我們可以區分人類意識的幾種基本心理特性:

  1. 這個人的意識(作為一個有意識的主體)必然會區分這個活動,其中大部分都是受到主體在行為時刻的內部狀態的具體特殊性的限制。 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說主體有一個特定的目標和連續的向量來實現目標。
  2. 主體意識固有的意向性,即註重某些(不一定是物質世界的一個客體,不一定具體)。 意識總是意識(或意識,並在與另一個主體或群體溝通時,甚至共同意識)任何事實或思想。
  3. 意識的特點是不斷反思,即主體有一個不斷自我觀察的過程。 主體可以意識到 意識 和身份的存在。
  4. 意識主要是一種動機和價值特徵(至少在歐洲人當中)。 當然,到目前為止,關於人的知識的發展是天真的,粗魯和平淡的,認為意識總是有動機是徒然的。 這從上個世紀中葉的苔蘚思想。 然而,毫無疑問,我們世界中的真正主體總是為目標而奮鬥(即使目標是沒有目標),它必然會依附於完全重要的生物體。

意識的其他重要屬性可以被識別,例如:完整性,抽象,一般性,選擇性,動態性,扭曲性,獨特性和個性。 一般而言,應該理解,儘管意識只在現實生活中的思維主體中出現在我們的世界中,但它被提及到理想的範圍,因為圖像, 感覺 和意義不能被視為實質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