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中的人格結構

個性是一種社會教育,具有在社會中獲得的一系列個人財產。 根據這種說法,一個人不是從出生的人,而是逐漸變成人,或者根本不變成人。 心理學有三種人格結構。 這些是 性格 ,能力和動機的 特徵 。 這不應該增加個人素質,因為這些屬性只能彌補個性結構中缺乏特徵的一些特徵。

動機

人格的動機結構是決定因素,是個人生活中的驅動因素。 激勵結構由幾組質量組合決定,我們現在列舉。

有一些特質可以說明個人對自己的方向。 這 - 貪婪,順從,自我肯定。

有動機的屬性會告訴你有關其他人的方向或優秀的領導者 - 取向

所指對象,在小組上,靠近那些。 這將決定誰將由該人員指導。

而且還有一組個人動機屬性解釋了一個人的人性化程度。 這是一個朝著遙遠的,對社會的方向,以及一種認真的態度。

還有兩個獨立的屬性 - 慾望和理想。 大部分的動機取決於慾望的大小和理想的高度。 由此出發,計算出有利的動機。 例如,高人道主義,低理想以及對指向的定位都不可能激勵一個人領導。

需求

哲學家們在數千年前就慶祝了,而現代心理學家對其他事物並不感到驚訝,並指出人類尚不知道個人需求的全部結構。 最合適的分類之一是關於生理,安全,社會參與,自我實現和認可的需求。 但實際上,每個人都以不同的方式體現了這些基本素質。

意識

自我意識是一個人改變自己和周圍世界的能力,也是評估自己在世界上的能力。 個體自我意識的結構意味著自我,自我形象和人生自我概念的影響。 一些心理學家用以下標準解釋它:

其他人,包括感官自我意識(身體內部過程的感覺),性格(評估自己的優缺點的可能性),分析或反思,以及積極的,即動機行為。

無論如何,一個人的自我意識可以讓他將自己與周圍的世界分隔開來,專注於自己的行為,狀態和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