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樣才能讓我的前夫離開公寓?

愛情已經過去了,離婚是形式化的,財產分割,為了完全的幸福它只剩下寫下前夫的公寓。 但是,如何做到這一點,前配偶是否可以在未經他同意的情況下被解僱? 一切都取決於具體情況,我們現在將考慮其中的一些情況。

如何從私人化公寓寫出前夫?

1.離婚手續後,如果居住空間原本是您的財產,即您在婚前買了一套公寓,則配偶立即失去使用公寓的權利(RF Housing Code第31條)。 因此,即使沒有得到他的同意,你也有權根據你的意願在公寓發出前夫。 要做到這一點,您需要就驅逐前配偶的訴訟(LC RF第31條第4部分)提起訴訟。 在法院的正面判決和其理由之後,公寓的前夫可以出院。

2.如果房子是由您與您的丈夫一起生活的親屬之一捐贈給您的,那麼如何從公寓驅逐丈夫? 也就是說,這間公寓是你親戚的財產,在捐款時你已經結婚一段時間,和你丈夫住在這間公寓裡。 在這種情況下,由於產權轉交給你(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292條),所以你也有權給前配偶寫信,而不是給家人。 這個事實可以成為取消前夫使用公寓的權利的基礎。 他出院的依據也將是相關法院的裁決。

3.如果您的居住空間是由您自己獲得(私有化)的,那麼當您結婚時,就不可能從這樣的公寓裡寫出前配偶,只能做出改變。 無論生活空間是否私有化到你們中間,或者私有化時的丈夫拒絕他們對你有利或有利於另一個家庭成員的份額,他都保留居住權。

我怎樣才能讓我的前夫離開非私有化的公寓?

考慮公寓沒有私有化的情況,前配偶不居住在其中,也不打算離開公寓,拒絕支付水電費。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將丈夫趕出公寓? 您無權將其寫出來,因為臨時缺席家庭成員不是失去公寓權的基礎(RF LC第71條)。 從這種情況中退出可能會對市政府提出上訴,要求交換非私有化的公寓。 如果由於任何原因交換不可能,那麼您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前配偶被剝奪使用該公寓的權利。 取消其居住空間使用權的理由可能是拒絕支付單獨領土上的公共服務和自願居住。 經過積極的法院裁決後,將有可能將前配偶從公寓解僱。

此外,如果您在向您註冊前為您持續支付前夫的公用事業費用,那麼您有權獲得所花費用的補償。 也可以在法庭上尋求這種賠償。

如果前夫沒有自己的住房並且沒有住的機會 在另一地方或另一屋苑的收購,以及他的財務狀況或其他情況不允許他提供其他住房時,法院可以要求前妻在一段時間內允許使用該公寓的可能性。 前配偶失去使用權的期限屆滿後,除非他與住宅所有人之間的協議另有規定。 此外,使用權可以撤銷,並在被稱為法院的這一期限結束之前。 如果前夫的情況消失,這會阻止他退休到另一個住房,或者如果業主失去了擁有這間公寓的權利,就會發生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