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國民簽證

在申根簽證所提供的3個月內停留在德國是不夠的。 因此,希望來到該國的人將不得不向德國簽發所謂的國家簽證。

獲得德國國家簽證的條款和目的

國家簽證(D,II類)僅在德國境內有效。 有了留在該國的許可,外國人可以被申根區其他成員國訪問。 持有德國的國家簽證,停留時間可以從3個月到幾年不等,具體取決於抵達該國的目的。 順便提一下,根據處理外國人案件的部門的要求,德國可以延長D類簽證。

國家簽證向德國的註冊通常由計劃以下人員處理:

如何申請德國國家簽證?

為了獲得俄羅斯居民的國家簽證,你應該向德國駐莫斯科大使館申請。 此外,俄羅斯聯邦有幾個領事部門:聖彼得堡,葉卡捷琳堡,加里寧格勒和新西伯利亞。

烏克蘭公民申請國家簽證必須向基輔,利沃夫,頓涅茨克,哈爾科夫或敖德薩的簽證中心申請。

要獲得德國國家簽證需要大量文件。 首先有必要用德文填寫申請表。 順便說一句,要獲得 D類簽證,您需要知道該語言。 因此,為確認德語水平,請提供您擁有的所有證書,文憑和證書。 除了所附的文件包之外:

根據旅行的目的,將需要額外的文件。 例如,在私人訪問中,請向德國公民發出邀請。 如果您是出於在德國學習或工作的目的而旅行,請附上該機構的邀請函,旅館或酒店的住宿證明等。 家庭團聚將要求各種文件(婚姻證書,出生證等)的複印件,具體情況取決於各自的情況。

國家簽證在4-8週內簽發。 文件包應當提前親自提交(申請人是指紋),即提前至少一個半月。 此外,請記住,領事部門的僱員通常會與申請人進行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