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容忍日

儘管在現代社會中存在全球化傾向,但不容忍問題仍然非常尖銳。 侵犯與種族,民族或宗教關係有關的 人權 案件以及需要引起他們注意的案件使得國際寬容日的確立合乎邏輯。

建立寬容日的原因

現代世界完全不能以這樣或那樣的理由緩解不容忍的問題。 儘管科學早已確定所有種族和民族在其身心發展上都是一樣的,並且各種偏離常態的指示或多或少都只在個人層面表現出來,但仍然有大量與國家有關的敵意和極端主義情況或種族。 還有一大批以宗教不容忍為基礎的衝突,其中一些衝突甚至成為公開的武裝對抗。 儘管世界上大多數最普遍的宗教都向鄰居傳播寬容和善意,包括一個不同信仰的代表。 所有這些原因也推動了確定某一日期的時間,其中對寬容問題給予了特別關注。

寬容和容忍日

這一天每年11月 16日都會慶祝。 這一日期的選擇歸因於1995年的這一天,通過了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組織成員國簽署的“容忍原則宣言”。 一年之後,聯合國組織的領導邀請其成員支持建立容忍和寬容的良好意圖 並在其決議中宣布將11月16日定為國際容忍日。

在世界許多國家的這一天,有各種各樣的事件致力於發展對膚色,民族,宗教,文化不同膚色的人的容忍度。 現在世界正變得多元文化,一個人的自我認同問題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尖銳。 要認識到別人與他人的分歧是必要的,但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文化和平共處的條件下,那麼值得接受和理解另一個人自己選擇的願望以及翻譯更接近他的價值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