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的病理

深感遺憾的是,並非每一次懷孕都安全地進行。 在這種情況下,醫生診斷為“懷孕病理”。 他們的性質非常多樣,可以受孕婦周圍的環境以及她的生活方式或健康狀況的影響。

懷孕的病理原因

在醫療實踐中,存在以下影響異常妊娠過程發生的因素分類:

遺傳在妊娠病理中的作用也不應忽視,因為它是導致妊娠異常發生的最常見原因。 因此,不要忽視遺傳學家在 妊娠計劃 階段的諮詢和檢查。

在懷孕期間胎兒病理風險增加的時間段是多少?

當孩子處於發育的萌芽階段時,負面因素影響最大。 因此,例如,如果受精後只過了五天,嬰兒可能因母親健康狀況不佳而死亡。 並且在3至12週的時間內,當胎盤形成時,器官和系統,負面因素可以在早期引起懷孕的這種病理學:腎臟,肝臟,腦,骨骼器官和兒童其他器官的異常。 如果負面效應落在18-22週,那麼很可能出現胎兒生長的營養不良變化。

懷孕的病理跡象

作為一項規則,每個處於職位的女性都非常小心,並且注意任何異常妊娠的表現。 但通過 在妊娠 ,超聲和其他研究中 進行病理學基因檢測, 足以識別胎兒發育的現有異常。 在這方面最具信息意義的是激素HCG,TORCH複合物,生化血液檢查,唐氏綜合症的產前診斷,胎兒收集和胎兒生物材料檢查的研究。

預防遺傳病

預防措施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1. 首要任務:提高人類棲息地的質量和負責任的規劃概念。
  2. 對遺傳性和先天性疾病的二級預防是及時中斷方位。
  3. 三級措施旨在切實消除已有的胎兒病理跡象和病因。

在未來的母親中經常會發現外生性病理。 其實質是由於存在不同疾病的複合物而不可能通過自然手段進行遞送。 觀察到的外生性病理和妊娠僅通過剖宮產手術干預結束。

特別關注妊娠期胎盤病變。 正是這個機構在嬰兒的發育和成長中扮演著最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