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McCartney決定將歌曲的版權歸還披頭士樂隊

由於披頭士樂隊的工作人員而成為巨星的Paul McCartney打算起訴索尼/亞視唱片公司,因為他自己在20年前賣掉了“利物浦四號”的作品。

優秀的收益

儘管傳說中的披頭士樂隊已經多年崩潰,但與約翰列儂合作編寫的Paul McCartney歌曲是一筆不錯的收入來源。 這位音樂家為他們的使用收到大量的扣除。 但是,麥卡特尼的收入可能會更大,因為1962-1971年錄製的一些曲目的權利,他不屬於。

保羅麥卡特尼
披頭士樂隊

魯莽行為

1985年,披頭士樂隊的約二百首歌曲,其中熱門的昨天,邁克爾杰克遜在拍賣會上以4750萬美元的價格購得。 然後,流行音樂之王與索尼/亞視分享了一些曲目,2009年他去世後,錄音棚成為所有歌曲的唯一擁有者,從傑克遜的繼承人那裡購買了他們的權利。

麥卡特尼和邁克爾杰克遜

索賠說明

根據美國法律,如果在第一版權(在這種情況下,寫一首歌曲)56年過去後,作者可以重新獲得1978年以前寫給他的後代的權利。 保羅·麥卡特尼決定利用這個漏洞。 英國的律師已經向紐約地區法院提起了適當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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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說一下,直到2018年,索尼/亞視的權利才能轉讓給保羅爵士,因為他聲稱自1962年秋季發行的作品列表中的第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