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雇主主動解僱

許多人以某種方式認為,無論如何,最好隨意辭職,不要等到雇主主動解僱。 但這種說法總是如此嗎?

由雇主主動解僱僱員

  1. 員工可能因工作人員減少或員工人數減少而被解僱。 應該向就業服務機構宣布減免2個月,並且在大約一個月前向大眾裁員。
  2. 在雇主的倡導下,當雇主停止營業或公司清算時,僱員可以被解僱。
  3. 如果雇主不遵守他所持的工作或職位,他可以解僱僱員。 在這種情況下,由雇主主動解僱僱員的程序如下:委員會的認證,其中應包括工會代表,委員會的決定,然後才是解僱。 控制問題的內容應在檢查日前不少於1天知曉。
  4. 如果公司財產的所有人發生變更,雇主可以主動解僱僱員。
  5. 如果有紀律處分,員工無故履行其職責一再失敗是解僱的基礎。 必須在報告卡上標出散步,此外還需要證人作證。
  6. 多次違反勞動紀律也可能導致解僱。 這些違規行為包括酒精或毒品影響下的工作表現,曠工,洩密(國家,商業)盜竊,違反勞動保護規則(如果結果是嚴重後果)。 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在工會僱員參加的會議上作出解僱決定。
  7. 在僱用偽造文件時向雇主提交僱員也是解僱的基礎。
  8. 雇主必須解僱執行教育職能的員工犯下不道德行為。
  9. 解僱可能是由於對該組織的副組長和他自己的勞動責任的嚴重侵犯造成的。
  10. 服務於組織物質價值的員工喪失信心是解僱的理由。
  11. 由分支機構負責人或其代表採取的無根據的決定造成了該組織財產的損害,這可能是解僱的原因。

雇主在解僱時的義務

雇主主動解僱僱員時,必須遵守解僱程序 - 未經證實的記錄在案的有關僱員的不當行為,缺乏認證委員會的決定,工會代表缺席否決決定 - 所有這些都使得雇主解僱僱員的舉動是非法的。 此外,在休假或暫時停用時,您不能解僱員工。

所以,如果沒有真正的理由,當頭部威脅要將你的文章解僱時,不要害怕。 雇主經常使用合法的文盲,並勸說他們自己離開,而不是減少。 有必要知道一些 雇主雇主主動解僱的案件有權獲得賠償。 也就是說,如果組織清理,員工(數量)減少,遣散費用人員必須支付遣散費,並且在找到新工作時(不超過2個月),平均月薪保存下來。 遣散費根據平均月薪計算(有時為2週薪酬)。

請記住,雇主對非法解僱負有責任。 因此,在有爭議的問題上,有必要在法庭上解決。 如果案件獲勝,雇主將不得不償還所有費用。